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

发布时间:2022-03-21   来源:荣成市

习近平总书记历来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深刻揭示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全面部署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任务,为新时期全面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信用建设的论述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

一、关于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财经委员会第8次会议上强调,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2次会议上强调,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完善制度环境上,健全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普法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要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

二、关于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求是》杂志《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文章中提出,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惩处力度,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中央深改组第23次会议上强调,建立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要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着力解决当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加大对诚实守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和社会风尚。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7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法律是底线的道德,也是道德的保障。要加强相关立法工作,明确对失德行为的惩戒措施。要依法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失德行为的整治。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对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

三、关于加强诚信文化建设的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中央政治局第26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所有党员、干部都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鞭策自己。在引领社会风尚上,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旗帜和标杆,全体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中国人历来崇尚气节、崇尚严谨、崇尚务实,讲良知、守信用,严和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基本内容,是传承民族品性、倡导社会新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要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全社会弘扬严和实的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政治局第13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讲清楚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提出,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要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要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层面的价值要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传承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因,寄托着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上下求索、历经千辛万苦确立的理想和信念,也承载着我们每个人的美好愿景。中华文化强调“言必信,行必果”、“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像这样的思想和理念,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鲜明的民族特色,都有其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

四、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强调,规则和信用是国际治理体系有效运转的基石,也是国际经贸关系发展的前提。中国人历来讲求“一诺千金”。我们高度重视履行同各国达成的多边和双边经贸协议,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建立有约束的国际协议履约执行机制,按照扩大开放的需要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在行政许可、市场监管等方面规范各级政府行为,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扭曲市场的不合理规定、补贴和做法,公平对待所有企业和经营者,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中央深改组第29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大对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惩处力度,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发挥政务诚信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的重要表率和导向作用。

五、关于加强商务诚信建设的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企业家座谈会上强调,“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人无信不立,企业和企业家更是如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企业家要同方方面面打交道,调动人、财、物等各种资源,没有诚信寸步难行。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还存在不少不讲诚信甚至违规违法的现象。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是现代经济活动的重要意识规范,也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的重要要求。企业家要做诚信守法的表率,带动全社会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提出,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要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稳定国际市场份额。要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合规的外贸政策工具,扩大出口信贷投放,适度放宽承保和理赔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政治局第13次集体学习中强调,要做好金融业综合统计,健全及时反映风险波动的信息系统,完善信息发布管理规则,健全信用惩戒机制。

六、关于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5次学习时强调,要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要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考察上海时提出,深入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强系统集成,继续抓好国资国企、民营经济、商事制度、社会信用、人才发展、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改革举措的完善和落实,放大改革综合效应。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落实减排承诺。

七、关于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的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中央深改组第25次会议上强调,加快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建设,有利于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决定的义务,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明确限制项目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与共享,提高执行查控能力建设,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完善党政机关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制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中央深改组第11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强诉讼诚信建设,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维护正常立案秩序。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中央政治局第21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坚定信心,凝聚共识,锐意进取,破解难题,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如何,说一千道一万,要由人民来评判,归根到底要看司法公信力是不是提高了。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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